1. 動機理論:
(1)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地位、薪水、工作是否穩定、工作環境、公司政策等。
(2)動機因素(Motivation factor):是否發自內心想做這件事,包括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得到認可、責任和個人成長。
即使不斷處理保健因素,最多只能讓員工不討厭這件事,而非變得熱愛它。
2. 應考量的動機因素:
- 我目前做的工作有意義嗎?
- 這個工作是否能給我成長的機會?
- 我能學到新東西嗎?
- 我有機會得到認可、獲得成就嗎?
- 我能擔負更多的責任嗎?
3. 在接受一項工作之前,應先想:若要達成你的期望,別人需要做什麼,或與你配合什麼?
並問自己,若要成功達成任務,哪些假設必須被證明為真,將這些假設依據重要性與不確定性排序列出,並思考這些假設你是否能夠控制?
4. 哪些事情對你越重要,資源分配的比例就應更高。
5. 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失敗的案子,或是接受新領域的考驗都是「經驗學校」的課程,而判斷一個人的能力,是看他是否修過這些課程。
6. 挑選人才時,我們往往重視的是他的資源(資歷、學歷),而非流程(對這個職務所具備的類似經驗、處理相關事情的能力)。
7. 孩子在3歲以前,父母若把孩子當大人一樣,用大量成熟、複雜的語句與他們交談,讓他們深入思考,能強化孩子大腦中的突觸傳導效能,尤其在最初的30個月內效果最佳。
8. 要有融洽的伴侶關係,並非找到一個能讓你快樂的人,而是你願意努力讓對方高興。相互了解對方需要什麼,並滿足彼此的需求。
9. 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並非他們為孩子做了什麼,而是他們沒做什麼。
10. 適合提供給孩子的能力:
- 價值觀
- 判斷優先順序
- 做困難的事
11. 除了經常給予讚美、鼓勵外,更需要讓孩子去想自己是否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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