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手機電磁波真的會使人體致癌?

日前看到蘋果日報的報導《手機玩LINE 電磁波飆6萬倍》覺得內容未說明完全,如當時測試的電信業者是否相同、訊號格數是否相同、手機背景運作程式是否相同、檢測當時是否有其他裝置會干擾到電磁波數值等。因此決定追隨自己的好奇心,好好研究這份報導,以及探討究竟電磁波到底會不會對人體有影響、如何影響。


蘋果新聞底下回覆中,看到檢測者邱春華本人的回覆,訊息有二,一是檢測的影片,二是WHO已證實電磁波為2B致癌物,且會累積於人體中。

先從影片內容來看,10秒時,檢測者的確開啟了3G功能,但也請注意,她在22秒時也開啟了無線基地台的功能,簡言之,這部手機在檢測使用Line時的電磁波量,已經包含了無線基地台對外傳輸電磁波的用量。就影片內容來看,我們並不清楚當時是否有其他裝置同時連接此部手機的無線基地台,也不清楚當時使用Line檢測時,其他裝置是否也有同時在使用網路,以及裝置間相距的距離,這些都會影響到檢測的結果。

至於影片中檢測電磁波的設備,看了回應後才知道這叫高斯計。百度百科的說明如下「高斯計是用於測量和顯示單位面積平均磁通密度或磁感應強度的精密儀器。因高斯計測量是單位面積的磁通量,即是一個點的感磁感應強度,它的數值隨著點的位置、測量角度,測量距離的改變,以及各個廠家的傳感器封裝形式上的區別,測量結果會有差異。」,簡言之,報導中的檢測,測的並不是使用Line會產生多少電磁波,而是在這個空間內,總共聚集了多少電磁波量


再來從其回應WHO已證實電磁波為2B致癌物一說來看,維基百科的說明如下:「2B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的可能性較低的物質或混合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的致癌性證據尚不充分,對人體的致癌性的證據有限。」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行動電話基地臺電磁波答客問(Q&A)》文件指出:「世界衛生組織於 2006 年 5 月 15 日正式發表「基地臺及無線科 技之電磁波與大眾健康」第304 號概要說明書(Fact Sheet #304), 本說明書通告截至目前為止,所有證據都無法顯示,由基地臺或無線網路產生的微弱電磁波,會對人體健康造成負面之影響。」

而在2011年5月31日時,WHO的確在其208公報《IARC CLASSIFIES RADIO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S AS 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宣布將手機發射之電磁波歸類為2B致癌物。

不過我看到另外一份報告,不禁對於當時WHO的208公報內容存疑,此報告為台大電機系吳瑞北教授所撰寫的《射頻電磁波是否可能致癌? - 解讀 IARC 的評估報告》,內容提到:

「IARC(為WHO下的國際癌症研究單位) 此一評估主要是依據 Interphone 計畫研究報告,此計畫共有 13 個國家參加,他們對兩種常見腦瘤-神經膠質瘤(glioma)及聽覺神經瘤(meningioma)患者的手機使用行為進行大規模研究,共找了 2708 位 glioma 與 2409 位 meningioma 患者與匹配的比較 組患者,發現合理使用手機的用戶在上述兩種腦瘤風險是明顯降低的,只在最高的 10% 用戶群(十年累積用量超過 1640 小時),有看到 glioma 的風險比率增加(但 meningioma 則無)。 

但 IARC 開會過程內部就有爭議,像委員中任職於 Karolinska Institute 的 Dr. Anders Ahlbom,非常了解 Interphone 內容並寫了一篇回顧性文章,卻因故被排除在外;任職於美國國家癌症中心的 Dr. Peter Inskip 不同意評審结果,於投票前退出工作小組。因此發表後連專家都不以為然,著名的像癌症流行病學教授 Geoffrey Kabat,在點閱人數極多全球第一個為 iPad 設計的 The Daily 日報上發表文章反駁。首先他指出手機用戶自 1980 年代起急遽增加,如果手機真會增加致癌風險,那 glioma 患者應該會增加, 可是在這些國家的統計,全國致癌狀況並未增加,甚至在美國、北歐等許多國家,過去幾年還有明顯減少

其次,手機使用的電磁波頻率比太陽光低了好幾百萬倍,更是遠低於游離輻射如 X 射 線及 Gamma 射線,游離輻射會破壞組織的 DNA 及其他分子,會引發癌症,但非游離能能量不足以造成這些問題,因此迄今仍沒有任何機制可預測射頻電磁場會造成或促進癌症的發生。

由於 glioma 的比例很低,因此 Interphone 研究時採用”個案控制法(case control approach)”,這並非嚴謹的統計方法,研究人員先找出癌症患者後,再找其他受試者當比較組,並以詢問兩個群體他們使用手機的情形來作研究

事實上根據受試者的印象來做分析並不嚴謹,尤其癌症患者在答問時並不一定與健康人表現一致,有些受試者回答的結果不合常情,好幾年每天有超過 12 小時的使用量,有明顯的回憶偏差,因此連 Interphone 作者都特別在報告中提醒此一結果絕不能詮釋為有任何因果關係,很可惜 IARC 工作小组並未正確解讀作者的意思。」

簡言之,WHO只是把電磁波歸類在2B致癌物,但「光看這份報告」並不表示電磁波真的會致癌


另外我在惇敘高工找到一份《認識電磁波》的講義,在此節錄片段內容作為上述的補充說明:「輻射傷害是指游離輻射(游離輻射會與身體內的物質搶奪電荷,產生離子破壞生理組織),非游離輻射則不具游離化能力,不會產生有害人體的自由化離子,大量非游離電磁波只會造成溫熱效應,就如同做日光浴或站在燈泡下方一般,只要不在短期內傳太多能量給人體,生理組織就能加以調控,所以在安全範圍下長期接受非游離電磁波,並不會產生累積性傷害。

不論是基地台或手機,都不會放出游離輻射波。」


注意到我上面提到的「光看這份報告」以及「不在短期內傳太多能量給人體,生理組織就能加以調控」這兩句話了嗎?

我要表達的是,現今仍尚未有一份報告,很肯定的指出手機電磁波一定會使人致癌,或一定不會使人致癌,原因在於生活中我們接觸到的電磁波太多太廣,很有可能致癌的不是手機電磁波,而是因長期接觸某些產品,其電磁波過量,使得人體的生理組織無法調控。因此太難控制這些環境變數而無法產出一份能得到公信的報告。

既然我們不確定手機電磁波是否會致癌,不妨小心防範,盡量少用無線網路分享無線基地台講電話時手機拿離耳朵1.5~2.5公分,甚至使用免持聽筒訊號不良時少用手機電話撥通時再把手機拿到耳朵旁等。


最後,因本人並非在電磁波方面的專業人士,單純對此報導感興趣而蒐集整理資訊,如有錯誤還請指證,謝謝!

2 則留言:

  1. 給你100個讚....
    個人認為測試者對於此方面並無相當專業的知識跟測試技術,而且此協會並非專業測試單位,也沒有任何量測技術認證,對於所測試出的結果也並未相NCC或國內外其他大型具有專業技術的組織來進行求證,就直接找上新聞媒體公布其結果,這讓人不禁懷疑其立意為何?這是否間接造成社會大眾無謂的恐慌?
    再者,市面上的手機接要經過測試審驗後才能上市販賣(水貨除外),而國內的法規基本上也是依據歐盟或美國的法規來制訂,除非手機廠商在後續的生產線上做偷工減料的動作,不然這一切難不成都是再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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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您的支持!

      我想這也是媒體慣用的手法,用煽情的標題,配上斷章取義學者的文章,整理成一份有失偏頗的報導。

      其實我們也都該自省,是否太容易被新聞媒體給操弄,喪失獨立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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